接单协议

生效日期:[2025/1/1]

导言

本平台是为有游戏代肝或陪玩需求的发单者与提供服务的接单者搭建的第三方信息发布与交易服务平台。发单者自行在小程序/网站上设置订单内容(包括服务要求、时限、金额等)并支付订单金额至平台。平台仅履行信息撮合、资金托管(代收代付)及监管职责,保障双方权益。订单完成后,平台将代收的资金扣除手续费后支付给接单者。平台仅对结算成功的服务费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发单者有权就所支付的手续费联系客服索要普通发票(普票)。根据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仅能开具信息服务费类别的发票。本平台仅对手续费提供开票服务。如发单者对服务费本身有开票需求,请自行与接单者协商解决,平台不予承担。为顺应税务政策要求,订单完成确认后,接单者需在30日内提出开票申请,过期视为放弃,后续申请需提供补充说明。

协议正文

一、年龄与认知要求

二、税务责任

三、开始前确认与进度要求

四、订单终止

五、沟通畅通

六、可投诉行为与赔付

服务过程中,发单者可投诉以下行为(需提供有效证据):

如核实接单者存在上述行为,平台有权从其安全保证金和效率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赔付发单者。

赔付金额以发单者实际损失为准,在接单者已缴纳保证金的额度内,平台有权直接划转。若损失超出保证金范围,接单者应在实际损失范围内全额赔偿,发单者可直接追诉。

七、操作规范与责任

八、订单内容效力与纠纷处理

九、完成申请与结算

十、不可抗力与额外时间

十一、服务开始时间

十二、非接单者原因的异常处理

十三、发单者未提供必要物品

十四、发单者个人原因退单

十五、效率保证与中途停滞

接单后应保障服务效率:

十六、接单者原因导致超时

十七、接单者原因要求退单

十八、零元零保证金订单

十九、严重违规行为与处罚

服务期间严禁以下破坏交易市场行为: 使用外挂、脚本等非正常手段; 恶意利用游戏机制(如演员刷分、卡分等); 伪造证明(如PS假图); 恶意毁坏账号; 恶意撤销订单; 利用游戏账号或联系号主进行诈骗、盗号; 接单后不进行服务却虚假提交完成。 如发现上述行为,平台有权封停相关账号并锁定资金。若因此造成雇主或平台损失,接单者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涉及刑事犯罪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十、非代肝/陪玩类订单

接单者如承接非代肝/陪玩核心内容的订单(如录制视频、买卖/出租账号、solo赌局等),产生的责任损失自行承担,相关问题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二十一、订单内恶意撒谎

如接单者在订单中存在恶意撒谎行为导致纠纷,核实后平台有权视情节加重处罚力度。

二十二、禁止转单/拉私单

二十三、账号买卖与非法使用

平台禁止买卖账号。将账号出售或租借他人用于非法活动的,平台保留追究账号责任的权利,造成的犯罪记录由账号持有人自行承担。

二十四、保证金机制与结算

二十五、违法犯罪行为

若因接单者行为导致任何刑事违法犯罪,平台有权按执法机关要求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接单者自行承担。

二十六、争议解决方式一

履行本协议中产生的争议,首先由平台仲裁部门仲裁。接单者同意遵守平台的基本效率及安全规则进行仲裁。 接单者与平台发生争议,双方同意在平台运营主体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二十七、争议解决方式二

用户对平台仲裁结果不认同,可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仍不认同,且在多笔订单纠纷中不认同仲裁结果并要求不合理赔付的,平台可认定为恶意使用,有权封停账号(封停期间资金可提现)。 用户与平台的争议,双方同意在平台运营主体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二十八、条款解释

协议范围与法律效力

​范围:​​ 本协议是您与“微信小程序三角洲接单平台”的运营主体公司及相关可能存在运营关联的关联公司之间,关于您使用本平台服务所订立的协议。 ​效力:​​ 本协议仅规范平台用户与平台运营商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涉及用户之间因交易产生的法律关系。用户点击注册页面的“同意”按钮并成功注册,即视为已完全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全部内容,本协议即对双方生效。

用户纠纷协调(非平台责任)

用户间因交易产生纠纷,可请求平台协助协调。用户发现其他用户违法或违约,可向平台举报。 如用户间纠纷进入诉讼,用户有权通过司法程序要求平台提供相关订单资料。

免责声明

新增第(8)点:平台仅被动展示和撮合由发单者自主设置并发布的订单内容,对发单者设置的具体服务内容、要求、时限等信息的合法性、合理性、可实现性不承担责任,该责任由发单者自行承担。(突出平台不审核服务内容的被动性)

保持其他原有免责条款。